一是水价水平总体偏低。为保障民生,我国供水普遍实行政府定价,一般采取财政补贴方式补偿供水成本,水价水平大多远低于供水成本及用水户承受能力,对于促进节水作用有限。二是水价改革有待持续深化。目前普遍存在调价周期长、幅度小等问题,还未形成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供水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的水价形成机制。三是精准计量收费还不到位。部分地区分类、分档定价不到位,同时监测计量基础设施不完善,现代化、信息化的收费方式应用不够普遍,水费收缴率相对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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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水价是促进节水和缓解水资源短缺的有效手段,主要体现在激励、约束和引导三个方面。一是经济激励机制。计收水费是水商品属性的直观体现,通过调整水价直接影响用水成本,以经济手段激励用水户节水。二是价格约束机制。用水价格与用水量直接挂钩,当用水量超过一定额度,用水户会感受到更高水价带来的经济压力,从而约束过度的用水行为,进一步实现节水目的。三是行为引导机制。水价调整引导用水户改变用水行为和习惯。水价上涨,用水户更倾向于升级节水生产技术、应用节水型器具等,减少水费支出,进而培养节水意识与行为习惯,减少水浪费。
(二)影响因素
一是水资源禀赋。水价充分体现水资源稀缺价值和区域水资源供需状况,不同地区会产生一定的价格差异。二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消耗水资源,同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反映了用水户的经济承受能力,影响区域水价总水平。三是政策制度。创新节水奖励、精准补贴、合同节水等政策制度,可进一步提升水价的科学合理性,对稳定水价产生积极影响。四是水资源管理。水价体现水资源管理的目的与要求,科学的供水价格管理体制能保证水价灵敏地反映供水商品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也体现有效的水价调节供需的弹性。五是节水技术与服务。采用高效节水灌溉、管道输水等技术,能减少水资源的消耗量和运营成本。采用循环用水、废水处理回用等节水技术和工艺,可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水平,降低水资源的生产成本。
三、促进节水的水价体系框架
以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为目标,进一步全面深化水价改革,构建促进节水的水价体系框架。
(一)分区水价
对于丰水地区,一是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制定和调整水价从维持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出发,适当发挥市场对水价的调节作用。二是推行用水计量收费,积极推动计量数据应用于水价制定、水费征收等工作,发挥用水计量设施实效。三是强化“节水-减排-省水费”意识,提高水商品属性的认识,发挥水价促进节水减排作用,通过调整水价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减少废污水排放。
对于缺水地区,一是建立健全水价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并完善供水定价原则和水费收缴制度,推动水价改革落地实施。二是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和精准计量,完善监测计量体系,科学核定各类用水标准,通过水价促进定额内用水。三是加强水价区域协调,更多考虑水资源供求形势及用水承受能力,使得区域水价更加平衡并具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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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业用水,区分粮食经济作物、地表地下水源类型等因素推进精准定价,分步调整水价至运维及全成本水平。粮食作物水价总体以“水费收入加财政补贴”形式,并适时建立财政补贴逐步退出机制。经济作物水价统筹考虑作物需水量、生产效益、发展政策等因素,科学确定“合理收益”水平,推行“多用水多付费”,适当强化市场竞争机制。
对于工业用水,一是科学核定供水价格,确保工业用水价格达到合理盈利水平。二是建立健全节水奖励机制,给予高效节水企业一定的优惠奖励等政策倾斜,鼓励采取节水措施和改进生产技术。三是强化高耗水企业用水管理,明确规定取用水量和水源水价,形成严格的监管体系,实现对高耗水企业的约束作用。四是研究制定非常规水水价标准,促进非常规水源的利用。
对于城镇生活用水,开展居民水价承受能力分析,跟踪居民可支配收入、生活用水水价变化等,并定期开展家庭用水统计分析,统筹制定促进节水的合理水价水平。建立健全节水器具普及激励机制,将节水器具使用情况纳入水价制定和调整考虑范畴,通过经济激励手段推广节水器具。
(三)分档水价
对于定额内用水,明晰不同行业特性及差异,基于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水价。农业定额内粮食作物用水实行保本运行的水价标准,同时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工业定额内用水基于成本回收、水资源高效配置、公平性等原则制定和调整水价。城镇生活定额内用水原则上按照补偿成本的水平确定水价,并应当考虑本期生产能力利用情况。
对于超定额用水,针对不同产业设计差异化的用水定额标准及超计划累进加价结构。农业超定额用水,合理设置超定额部分阶梯水量及收费标准,经济作物的水价标准可引入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工业超定额用水,基于产量及用水数据制定超定额水量级差,缺水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加价标准。城镇生活超定额用水,阶梯水价需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可承受能力进行设定,并且设置阶梯价格应不少于三级。
四、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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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续深化农业等重点领域水价改革。